热狗源于德国,德国的法兰克福香肠一直远近闻名,这种地地道道产自法兰克福的肉肠味美价廉,美国人甚至为了它发明出一种小型长面包,包裹起来一起享用。这样看来,在热狗漂洋过海的蜕变当中,美国人也并不是坐享其成。「改良」之后的美食先受到了棒球运动员的青睐,大概是明星效应起了作用,迷恋棒球的美国民众把对棒球的爱全部倾注在了热狗身上,成就了今天流行、普遍的美式快餐代表,无论男女老少,都对它爱不释手。
据统计,美国人每年平均吃掉二百亿只热狗,其中单在独立日那一天,热狗的销售量就高达1.55亿只。
当然,如果热狗一直是我们固有印象中的单调死板,也无法流行到今天。传统的热狗除了那根香肠不变,也会有辣酱、芥末、洋葱、番茄、蒜蓉等变化,很多店家会让你随意选择自由配料,味道也算是五花八门。近几年人们不甘于平凡,在它的身上做足了文章,要么铺上热乎乎香喷喷的奶酪,要么干脆连香肠一起换掉,变成虾蓉、火鸡,或者从隔壁汉堡家「偷」来足金足两的牛肉饼!经过调味,用烟熏的方式让肉类鲜美多汁,也提高了身价。更有裹上玉米浆过油炸,沾上番茄和芥末入口,这就是在港台堪称「爆款」、人人都想试试的金锣玉米热狗。